【證照考試】國立東華大學金融證照團體報名暨考試公告

國立東華大學金融證照團體報名暨考試公告
主辦單位: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以下簡稱證基會) 
協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財務金融學系 為協助本校學生取得金融專業證照,本次採校內團體報名及電腦應試方式辦理,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重要說明:考生報名前應自行詳閱證基會最新測驗簡章、電腦應試說明及相關官方公告,並確認符合證基會所定之報考資格。
本公告內容如與證基會最新公告有所差異,概以證基會最新公告內容為準。 
一、報名對象 本次團體報名僅限國立東華大學在學學生參加,不受理校外人士或其他學校學生報名。 
二、測驗資訊 
場次一: 
測驗類別:證券商業務員資格測驗 
測驗日期:2026年11月14日(六) 
測驗時間:13:30開始,請提前15分鐘入場 
報名費用:新臺幣1,130元 
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YuB2aGiArGTtPNaj9 

場次二: 
測驗類別:期貨商業務員資格測驗
測驗日期:2026年12月19日(六) 
測驗時間:13:30開始,請提前15分鐘入場 
報名費用:新臺幣1,130元 
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r7X3FnytgYDaPXJn7 

場次三:  
測驗類別: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 
測驗日期:2027年03月20日(六)
測驗時間:13:30開始,請提前15分鐘入場 
報名費用:新臺幣930元 
報名表單:https://forms.gle/LkDR9E1wkSfgtW8L7 

• 測驗方式:電腦應試 
• 測驗地點:國立東華大學資訊中心PC2電腦教室
• 校內報名名額:每場次以45人為上限,額滿即停止受理 
• 各場次校內團體測驗均於13:30開始,請考生攜帶證件提前15分鐘抵達考場並現場驗證身分依指示入座 
• 實際測驗節次、結束時間及其他應試資訊,以證基會核發之個人測驗通知書及現場公告為準 

三、校內報名期限 
證券商業務員資格測驗 2026年10月08日(四)下午4時30分前 
期貨商業務員資格測驗 2026年11月19日(四)下午4時30分前 
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 2027年02月25日(四)下午4時30分前 
以上為本校團體報名作業期限,逾期不予受理。 

四、報考資格及應繳文件 
國立東華大學在學證明為本次三項測驗辦理校內團體報名之必要文件,所有報名者均須繳交。
各項測驗應繳文件如下: 
(一)證券商業務員資格測驗 報名者須為國立東華大學在學學生,並應繳交: 
1. 國立東華大學在學證明。 
(二)期貨商業務員資格測驗 報名者須為國立東華大學在學學生,並應繳交: 
1. 國立東華大學在學證明。 
(三)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 報名者須為國立東華大學在學學生,並應同時繳交: 
1. 國立東華大學在學證明。 
2. 下列任一項符合報考資格之證明文件: 
(1)已取得「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合格證明書」者:應繳交該合格證明書。
(2)已取得保險事業發展中心核發之「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資格測驗合格證書」者:應繳交該合格證書。 
僅持有「投資型保險商品概要、金融體系概述」測驗成績合格證明者,不得報考本項測驗;保險公司核發之登錄證或工作證,亦非證基會認可之報考證明。 
國立東華大學在學證明為本校確認報名者具有本校在學身分之必要文件;本項測驗之正式報考資格,仍以證基會認可之信託業務或投資型保險商品業務員合格證明為準。 
(四)外籍生或未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 
除上述各項報考文件外,另須繳交符合證基會規定且在有效期限內之居留證,以供資格審查。
請考生於報名前確認所持居留證、在學證明及其他資格證明均符合證基會最新測驗簡章規定。
特別備註:請考生務必於報名前確認報考資格並備妥全部文件;完成團體報名後,如因資料不全、文件不符或資格審查未通過而無法應試,主辦單位概不退費。 

五、報名及繳費方式 
1. 請於各項測驗之校內報名期限前,至指定Google線上表單填寫報名資料,並繳交國立東華大學在學證明及各項測驗要求之資格證明文件。 
2. 繳交文件應完整、清晰且在有效期限內;資料不全或文件無法辨識者,視同未完成文件繳交。 
3. 完成線上報名資料填寫後,請於期限內至財務金融學系辦公室向呂羅晟峰先生繳交報名費,始完成校內報名程序。 
4. 僅填寫線上表單但未於期限內繳交報名費者,視為未完成校內報名程序,不列入團體報名名冊。 
5. 繳費後,由承辦人員彙整團體報名名冊,並將報名費統一劃撥至證基會。
6. 團體報名不開立個人發票或收據。 
7. 考生所填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居留證統一證號、出生日期及其他個人資料,須與應試時所持證件完全相符。 
8. 團體報名名冊送交證基會後,報名資料非經證基會同意不得更改。 

六、團體報名及退費規定
1. 本次採團體報名方式辦理。除證基會最新規定所列之特殊退費事由外,完成校內報名並繳費後,即不得取消報名或申請退費。 
2. 無論考生是否已提交或補齊資格文件,均不得因個人行程、未提交或逾期提交文件、文件不齊、文件不符,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等原因,要求取消報名或退還報名費;前述情形,主辦單位概不退費。 
3. 如因兵役點召、三親等內喪事或傷病住院等證基會明定之特殊事由申請退費,考生應於事由發生後立即通知財務金融學系辦公室,並原則上最遲於測驗日前3個工作日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向本系提出校內申請,由本系協助送交證基會審查;是否符合退費條件,由證基會認定。 
重要提醒:團體報名完成後,原則上即不得取消或退費。請考生於報名前確認個人行程、報考資格及應繳文件,並備妥國立東華大學在學證明及各項測驗要求之資格證明。
未持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者,另應事先確認所持居留證符合證基會最新測驗簡章規定,再填寫線上報名表單及繳費。 

七、個人測驗通知書 
1. 證基會不另行寄發紙本准考證或測驗通知書。 
2. 請考生於考前3日自行至證基會「測驗通知書/成績查詢」專區,查詢或下載個人測驗通知書,並確認測驗日期、時間、地點及座號。 
3. 測驗當日毋須攜帶紙本測驗通知書,但考生仍應事先確認個人應試資訊。 
4. 如個人測驗通知書所載資訊與本公告不同,以證基會個人測驗通知書所載內容為準。 
證基會「測驗通知書/成績查詢」專區: https://examweb.sfi.org.tw/regexam/receipt.aspx 

八、應試身分證件 
(一)中華民國國籍考生 
應攜帶下列任一有效證件正本: 1. 國民身分證。 2. 汽機車駕照。 3. 護照。 4. 附有本人照片之全民健康保險IC卡。 
(二)外僑或大陸配偶考生 應攜帶下列符合本人身分之有效證件正本: 1. 外僑居留證。 2. 大陸配偶領有之長期居留證或依親居留證。 
前述身分證件均須在有效期限內。未攜帶符合證基會規定之身分證件正本者,不得入場應試,亦不得補驗。 

九、其他事項 
1. 考生應依公告時間提前15分鐘抵達考場,查看座號並依現場人員指示入座。 
2. 本公告所列測驗日期、時間、地點、名額及校內報名期限,係依本校團體報名規劃辦理;如有異動,將另行公告。 
3. 證基會不再核發紙本合格證書,合格考生應依證基會公告時程自行下載電子證書。 
4. 考生應自行詳閱並遵守證基會最新測驗簡章、電腦應試說明、個人測驗通知書及相關官方公告;本公告內容如與前述文件或公告有所差異,概以證基會最新公告內容為準。 
5. 校內團體報名相關問題,請洽財務金融學系辦公室呂羅晟峰先生03-890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