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摘錄104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所申請、審核作業時程如下:
學生遞交申請書:105年1月11日~105年1月22日
A. 第一批系所審查截止日(第一志願通過、未通過且無第二志願者):105年1月29日
B. 第二批系所審查截止日(第一志願未通過送交第二志願系所者):105年2月5日
二、請 貴系配合依擬定時程繳交,若貴系轉系申請審核需經系務會議,再請列入安排時程。
三、轉系所申請表請至教務處網頁→下載專區→表單下載→104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轉系所申請表下載
四、經104學年度第1學期第2次教務會議修正本校學生修業一學期以上者得申請轉系,惟第七條規定之學生除外。
常見問題Q&A:
Q:因104-1成績未到齊,故期末印出的成績單未完整,但因為寒假期間不在學校該如何申請?
A:學生可先至註冊組填寫證明文件申請單申請成績單,待成績到齊後,由註冊組列印代交至系所。
|
申請資格
|
一年級上學期操行成績需甲(含)以上,學業成績在該班級前百分之五十內,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微積分在 B-(含)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
2. 有不及格科目,但微積分在 B(含)以上。
若屬降轉,則一年級全年及二年級上學期操行成績需甲(含)以上,學業成績在該班級前百分之五十內,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 微積分在 B- (含)以上,且無不及格科目;
2. 有不及格科目,但微積分在 B(含)以上
|
申請時間 | 依本校教務處公告為準 |
檢附資料 |
1. 學生轉系所申請表 2. 歷年成績單 3. 轉班申請理由 4. 英文能力相關證明或其他有利審查的文件 (非必要) |
附註
|
本系只有二年級接受轉系生,轉系名額以原班級核定人數之百分之十為原則
|
說明
|
審查標準由各學系自行訂定,經教務會議通過,呈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