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學年度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 招生說明會暨活動公告
114學年度大專生金融就業公益專班校內招生說明會
只要想從事金融業,不論是否為本科系之明年畢業學生,
說明會時間:2025/5/2(五)下午2:10至下午3:
說明會地點:管理學院 D111 教室
金融專班校內報名截止日期:2025/5/16(五)下午4:
金融專班校內收件辦理單位:國立東華大學財務金融學系 呂羅晟峰 先生
一、專班成立目的:
部分大專生因家庭經濟因素,必須分擔家計或自籌學費、生活費,
為響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強化履行企業社會責任,
二、專班特色:
1.免學費,還發放生活津貼,只要好好上課就能領補助
2.專業好課程,不論任何系所,都能變身優秀金融人才
3.貼心的職缺媒合服務+優質的金融業職缺,讓你畢業上班無縫接軌
三、參與機構:
指導單位: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辦單位: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
贊助單位: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期貨交易所、財金資訊公司、
承辦單位: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協辦單位:國立東華大學財金系、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四、招生對象:
1、符合清寒條件之114學年度大學(專)應屆畢業生:即115
2、符合清寒條件研究生:即115年6月畢業之一般生(碩一升碩
3、非清寒身心障礙學生:即115年6月畢業大專生及碩士班研究
備註:招生錄取順序優先以符合清寒條件之114學年度大學(專)
五、資格條件:
(一)符合清寒條件之114學年度應屆畢業大學生、
1. 已取得有效期之「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者。(最
2. 最近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5分以上者。
3. 最近一學期操行成績無懲處紀錄者。
4. 財務或其他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符合各縣市政府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2)目前接受社福單位輔導、扶助或安置。
(3)符合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
(4)家庭遭受重大事故(含災害、經濟變故、人口傷亡等)。
(5)家中負擔家計者因失業、失蹤或罹患重大疾病,無法工作。
(6)其他足以證明需要財務協助。
(二)非清寒身心障礙學生之報名資格:
1. 已取得有效期之「金融市場常識與職業道德測驗」合格證明者。(最
2. 最近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65分以上者。
3. 最近一學期操行成績無懲處紀錄者。
4. 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六、開課時間及地點:
1. 配合大學校院114學年度行事曆,將於114年9月起開辦,
2. 課程總時數為170小時,內容包含金融基礎教育課程、
3. 上課地點:國立東華大學管理學院。
七、媒合就業:成功結訓可協助媒合就業。
相關規定請參加說明會聽取活動規定及報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