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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目標

學士班之教學目標:設計在增強學生在數理、經濟、會計上的根基,培養學生的財務金融實務就業能力,並激發起學生再深造的興趣與願望。修業總學分為128學分,內含通識課程39學分,專業必修60學分,專業選修37學分,體育4學分。期望藉由理論與實務兼備之中高級財務金融管理人才,未來可受聘於政府機構亦或投入業界工作,從事財務工作之健全化、國際化,靈活運用各種金融工具,提高經營績效。 

 

  • 碩士班之教學目標:將以當前財務金融領域最新的議題為主,區分為行為財務學、財務工程及財務分析與景氣預測三方面。課程結構安排由淺入深為原則,區分為五大結構:首先為基礎課程,之後有行為財務學、財務工程及景氣預測三個次領域課程,最後則有進階課程:
  1. 基礎課程包括:財務管理、投資學、計量經濟學(一)、衍生性金融商品及財務數學等。
  2. 行為財務學領域包括:行為財務學(一) -投資組合理論、行為財務學(二)-行為公司理財、行為財務學(三)-專題研討、財務心理學等。
  3. 財務工程領域包括:財務工程(一)-投資評估與實質選擇權、財務工程(二)-金融創新、財務工程(三)-專題研討、固定收益證券、風險管理等。
  4. 財務分析與景氣預測領域包括:財務個案、國際金融市場、信用市場與景氣預測、金融市場與機構等。
  5. 進階財務領域包括:程式設計與財務工程應用、進階專題研討、計量經濟學(二)-時間序列分析、計量經濟學(三)-財務計量經濟等。

 

  • 博士班之教學目標:
  1. 培育具有財務金融議題研究能力之學者。
  2. 培育具有領導能力之金融業高階管理人才。
  3. 培育國家財政及金融政策之制訂及執行人才。
  4. 培育具有溝通能力及演說能力之國際金融投資人才。